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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:海上风电“省补”出台 力争到2025年装机1800万千瓦
发布时间:

2021-06-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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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广东省发布《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》,在装机规模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、加快产业创新、实施财政补贴等多方面提出了明确指导。

装机规模

到2021年底,广东省海上风电累计建成投产装机容量达到400万千瓦;到2025年底,力争达到1800万千瓦,在全国率先实现平价并网。

加快建设重点项目

加快推进项目建设。统筹推进粤东粤西两个千万千瓦级基地建设。争取在“十四五”期间,粤东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开工建设1200万千瓦,其中建成投产600万千瓦;粤西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开工建设1000万千瓦,其中建成投产500万千瓦。

加快产业创新

将加大海上风电创新、示范工作力度。一是加强基础理论和共性技术创新。加快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省实验室阳江分中心和汕尾分中心建设,重点组织开展风机基础型式、漂浮式风机基础、柔性直流送出、发电侧配套储能等研发。二是支持海上风电装备研发和应用。支持风机制造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,通过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相结合等方式,加快大容量、抗台风机组研发。

财政补贴

2022年起,省财政对省管海域未能享受国家补贴的项目进行投资补贴,项目并网价格执行广东省燃煤发电基准价 (平价),推动项目开发由补贴向平价平稳过渡。补贴范围为2018年底前已完成核准、在2022年至2024年全容量并网的省管海域项目,对2025年起并网的项目不再补贴;补贴标准为2022年、2023年、2024年全容量并网项目每千瓦分别补贴1500元、1000元、500元。补贴资金由广东省财政设立海上风电补贴专项资金解决,具体补贴办法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另行制定,并鼓励相关地市政府配套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。

推动海上风电项目平价开发

支持由综合实力强、国内风机市场占有率高、植根广东的风机制造企业牵头,推进项目平价开发示范;同时,鼓励开发企业高效整合上下游产业链,推进项目规模化平价开发。

海上风电是清洁可再生能源。大力发展海上风电,是广东省实现碳达峰、碳中和目标的必然选择,对保障能源供应安全、促进能源绿色转型、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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